《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已于2025年6月23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2025年6月23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疾控局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17510253458ad3a3.pdf
环土壤〔2021〕13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农村、林草主管部门会同...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3、《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5、《温室气体自...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26号 《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生态环境部依法行使职权,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2014年12月1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公布 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突...
(环境保护部部令 第41号)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第三条 填报环境影响...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行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 2024年1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部长黄润秋2020年12月3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